朦胧淡月云来去

过敏(六)—— tee日记与tae博客

#taetee真人向 ooc预警

#日记体+博客体

#脑洞属于停止不了写作的我

#美好属于在那个世界中的他和他

#前倾提要:经纪人姐生日会,tae帮tee挡酒,tee感动,tae和Jane姐解释说因为当初没有做好适应娱乐圈的准备,现在想照顾一下tee;而tee却在Jane姐口中得知三年前那次过敏失忆的真相...

#时间背景:经纪人姐姐生日会后,这段时间tee发了几条内容有点暧昧的推文,什么有你24小时对我好,还有几句歌词“如果我靠近你大概也不喜欢”之类的,请结合观看。

Ps. 本文灵感来自电影《恋恋书中人》。



前文链接:(一) (二) (三) (四) (五)


1.《tee的过敏日记》

2017/07/04  天气 阴转晴


Hi,Dairy!我又来了。


抱歉,又要向你吐苦水啦!如果你是个真的人,也许会像我的朋友们一样,鄙视着狠狠地踹我一脚,让我找别的人诉苦去。


可你知道的,关于这件事,我也没有其他人可说了。


我再来找你的原因,你也应该猜到了吧。是的,我的病情又加重了。


三年过去,我依旧不知道我为什么过敏,甚至有时候过敏反应结束了,我还一无所知。


但最近,失控的感觉越来越明显,也越来越频密。有时候困了、累了,只要精神稍微放松,身体里的那个我就会窜出来掌控一切,而我无法阻拦。


这一切大概是从知道三年前发生的那件事开始。


Jane姐生日派对回家后,我点开了他的IG和推特,并不太困难地翻到了三年前他发布的照片和推文。也难怪我一直没有印象,以他这种可怕的、几乎一年一更的方式,就算是早午晚必刷,饭间、课余选刷推特和IG的我来说,砰到他更新的概率也低得近乎于零。


照片里的他看上去很好,高高瘦瘦的,总是随意地套一件T恤和牛仔裤,或是运动衫,看着普普通通、不怎么爱打扮,这一点和现在没什么不同。唯一变化的,大概是他的表情。三年前的他总是笑的,带着一点淳朴的天真,眼神里有光,像个青涩的少年。不像现在,总是45度抬头望天,一副故作深沉的样子。


不知道这几年里他到底经历了什么。


不过,更让我迷惑的是,三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,让我像着魔一般对这样平凡的他入迷。

失忆,意味着曾发生过极其强烈的情绪波动,是理智的控制力和情感的冲破力斗争失败的结果。

简而言之,我之所以会失忆,一定是因为那时的我曾经很喜欢、很喜欢他。


我不知道那天的我是否做出了什么破格的举动,是否卸开了所有的防备,不顾一切地表现我的真心。我想,那种冲动的情感应该是无法压抑的,我好怕三年前的我会想一个幼稚的孩子般热烈地扑上去,挥洒着仰慕的眼光,毫无保留地说着喜欢。那肯定会吓到他的,会让他觉得我肯定是发疯了。可我也不知道这种汹涌的感觉是怎么来的,那应该像巨大的海浪,一瞬间就能使我的自控力全部坍塌。


不敢想象,要是我这么热情地表白后,又突然间消失,他会怎么想。


想我不过是一时冲动?还是就当做遇到了一个奇葩,一个疯子?


幸运的是,从现在他的反应看,那天我的所作所为应该还算合乎情理。


他明显记得我。从得到入选通知,在公司再见面的那天起,那种探究的、好奇的眼神就没有停过。那时候的我不明白他那欲言又止的表情是因为什么,现在我都懂了。

可他还是什么都没有说,就好像我们是刚相识。


也许,他只是突然想起了三年前,有一个毛孩子闯进他的视线,又忽然消失无踪。他认为我把他忘了,是因为我并不曾把他放在心上。既然我不在意他,他也就不在意我了。


这大约就是后来,他不再那样看我的原因。


我想该庆幸的,庆幸我逃避了一次厄运。可冥冥中好像有一种规律,有些事情它总会到来,或迟或早。


失忆,其实是身体的一次警告,它在告诉我,这种强烈的感情是我所负担不起的。以往的每段恋情,或长或短,我都能将它保持在可控范围之内。我懂得怎样讨女孩们欢心,温文尔雅地带领中意的步入舞池;也懂得怎样分手不会让对方难堪,翩翩有礼地退场。别误会,我也许看上去风流,可并不花心。对于感情我是专一的,每一次我都告诫自己,要全心全意看着一个人,直到爱的感觉自然消散。

可我忘记了,对于一段长久的恋情而言,专一只是维持一段关系的基础,却不能保证爱日久弥新。


而之所以这样精细地把握感情付出的每一分一毫,虽然有些自私和冷漠,可我的身体比我更了解我自己,一旦全情投入,便没有退还的余地。即使手指被荆棘割破,脚底踩着尖刀,也无法停止放弃。


所以,我的大脑让我失忆了。我忘记那些不该有的冲动,忘记曾想要铭刻在心的人。我的身体恢复原样,生活再次变得平淡有序,如果不是那天早晨,Jane姐锲而不舍的劝说,还有朋友的请求,我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再遇见他。


记忆会删改、会遗忘,可我的心是我唯一无法强制改变的东西。


我不止一次在粉丝们面前赞美过他的声音,虽然有些夸张,可我相信若我是班机的乘客,一定会醉死在这温柔的声音里。

我也不止怀疑过,为什么会觉得他的声音这么动听,好像有魔力一般,总能让我浮想联翩,就像是真心话大冒险的那晚,听着他的声音,我轻而易举地坠入梦境。

我想,大约是因为他的声音,是那次失忆后唯一在我脑海里留下的东西。


从沉迷于他的歌声,到目光追随他这个人,一切都在不知不觉中完成。我的真心以修改过记忆作掩饰,一点一点地突破了理智原有的防线,占据了我一半的生活。


我也越来越觉得害怕,因为现在的我好像不再是原来的我了。


似乎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在我所不知道的地方随意操控着我的情感。有时只为了他一个小小的举动,怒气便突如而来,却又在转眼间眉开眼笑,像个傻瓜。

我甚至控制不住自己的手指。除了基本的营业和宣传,我并不希望他多想,以为我在调戏、引诱他。可就在我困得眼皮都睁不开的时候,我的手指居然会自己动起来,在SNS上滴滴答答地打出那些让人看着脸红心跳的甜言蜜语。

我身体里似乎住着一个爱吃醋的恋人,得不到回应时,便故意要通过这样一种方式,告诉所有人,我对于他而言是特别的,别在觊觎他。

就像是那个暴雨过后的夜晚,又像是那个迷茫的清晨。有时候情绪变化得太快,只是循环播放同一首歌,听着歌词都能流泪。

而每一次清醒过后,看到那个真实的我所写的那些文艺的、甜蜜的情话,都吃惊得脸色苍白。

可我连删除都做不到。


我不再只是我一个人的了,现在我的生活里有一大半都是他。

每次直播都忍不住反复念叨他的名字,每当他一靠近心跳声就快要响彻天际。

今天上节目时我又不自觉地紧闭着双眼,哪怕被人笑我怂我也不顾不得了,只因看一秒他放大的脸,鼻尖轻微的碰触,都会让我全身颤抖。


Dairy,前几天我恐怕又吃错东西了,不然怎么会为了一个正常的片尾预告,短短的一秒,一下子被醋意冲昏头脑,莫名其妙地发起直播,满腔不忿地控诉他“居然没有来哄我”,然后说了许多违心的话。

有不少安慰我的人,可我知道,他们并不当真。


只有我一个人在担忧我的改变,我不再是那样无忧无虑了。

以往的我再浪漫,再调皮,也不会公开进行暧昧的表白,不会这样爱撒娇,爱耍小脾气,可这些在遇见他以后都变了。

我不止一次地希望,能一点一点地变成他所喜欢的样子,在一起的时候总忍不住做些小动作,故意甩给他眼神,只为了让他关心。

可万一,这样的我并不是他想要的呢?他到底喜欢怎样的人?知书识礼的?活泼好动的?我担心他要的样子我都没有。

他对我是挺照顾的,可也仅仅限于礼貌和责任。对他而言,我不过是一个普通朋友,偶尔一起吃个饭,上节目时配合着做个戏,他的目光可以在我身上停留片刻,然后转过身一声不吭地离开。可我做不到。

他对于我而言,是完美的。当然,我也会挑剔他不懂高科技的生活,抱怨他的沉默寡言。我们意见不一,喜好不同,怎么看好像也走不到一起。

可我总未想过改变他,哪怕是不怎么完美的那部分。对于我来说,他现在的样子就很好了,哪怕让我孤零零地穿着红鞋,只为他一个人舞蹈,也没什么关系。


重逢的时候,我没想到自己会这样的喜欢他。

毫无道理不问缘由,像童话里的快乐王子一样,心甘情愿地向小燕子献上小小的真心,哪怕最后可能会摔得粉碎。

这大概就是我从未曾体验过的、真正喜欢一个人的感觉。

那样的奇妙、突然、让人害怕、但又无法抗拒。


Falling in love is a act of magic.


就写到这里吧。Dairy。

我只希望,这一次我不会再忘记他。


Yours

Tee


2. Tae’s unknown blog. 

2017.07.02    仅向博客成员公开


标题:《恋恋书中人》观后感


朋友给我推荐的这部电影已经在移动硬盘里放了好久了,如果不是心血来潮想整理一下里面的文件,大概也不会看的。

刚开始以为是部浪漫狗血的低成本爱情片,快进了一下开头,却突然被怪诞的剧情搞蒙了。没办法,又拖回去简略地看了一下前情。

男主角是个充满想象力的书呆子,有一天他幻想中的女神突然出现在他的家里,然后他也顺理成章(?)地接受了这一切,把女神当做真的女朋友来圈养。

挺有创意,但也有点狗血,我手一抖,差点就点了关闭键。

男主在接受前当然有过小小的挣扎,不得不说,他躲在桌子底下给自己大哥打电话那段还是挺好笑的。

后来,我就走神了。

就因为女主角在厨房里煎蛋的那一幕,莫名其妙地回想起三年前的那天。

那时候,也有过这样一个人,突然闯进我的生活。


那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下午。我在湿热的空气中醒来,随便在路边吃了点炒粉,骑着车去了公司的乐室进行常规训练。

Jane是在看过我在地下乐团的一次表演后才找到我的。不过当时公司里新人也很多,比较上进的当然会拜托经纪人,或者自己努力向多栖方向发展;可我算比较慢热的,本身并没什么想法,因此Jane除了把我往歌手的方向培养,似乎也没有更好的选择。

在这个圈子里,会自弹自唱没什么了不起的,我的外在条件也算不得很好,只得试着往创作艺人的方向努力。可创作毕竟不是容易的事,需要极高的天赋。我之前在乐团一向是主唱的位置,并不负责歌曲编排和构思创意,演出前只需要将乐手给我的曲子,按自我感觉唱出来就好了。

但自从到了公司,上了好几节声乐课,老师教了我许多唱法,我也懂得了不少专业名词和发声方式,不知不觉地就总是控制自己用某一种唱法演绎一首歌,着力在轻重快慢、起承转合、运用气息上。

我已经很久没有随心所欲地再唱一次了。


那个下午,公司里没有空闲的导师。不过我也没事先约好,所以溜达了一圈就回乐室,抱起吉他继续创作未完成的作品。

乐室的隔音效果不是很好,幸亏还没到上班时间,周围没有人经过,否则肯定会因为反反复复的练习声,还有我幼稚无比的编曲而烦躁不已。

写到后来已经灵感枯竭,连音符都画不出来。我失望地把笔放下,右手揉了揉眉心,左手将乐谱翻到已经写好的部分,想随便练习一下找点感觉。

看到这里也许会有人疑问,为什么连这么小的细节都记得一清二楚。

那是因为后来发生的事,实在太过神奇。


调整了一下吉他,我看着谱子放声唱了起来,写了半个月的曲子早已在心底烂熟,很快我就放弃了盯谱,闭着眼,不再想那些起承转合、声调变化,任凭思绪踏空。

才刚唱完第一段,门就被突然撞开了。


刺眼的阳光从厚厚的窗帘缝隙间撒入,投射在他的脸上,处于逆光处的我,庆幸着黑暗掩盖了我一瞬间的失神。


那是一个男孩子。看样子比我矮一头,白白净净的,清秀的脸上长着一对黑亮的眼睛。他的眉毛是我见过最浓密的,比我自己的还要更黑一些。这副眉毛要是长在其他人的脸上,大约会使人多些男人味。可偏生配上这样一双水灵灵的眼睛,我绞尽脑汁也只能找到四个字形容。


眉清目秀。


少年的身板很瘦弱,当时我也算瘦的那一类,可竟也比他要强壮些。短袖下细长的胳膊白白嫩嫩的,和我那天生的小麦色皮肤形成鲜明对比。我看着他手臂上光滑的皮肤,心里痒痒的,总忍不住想要捏一捏。


他撞进来的那瞬间,我的歌声自然也停了。有那么一会,我俩就这样呆呆地看着对方出神,谁也没说一句话。

他似乎在压抑着一种极其汹涌的情绪,大大的眼睛里满满都是话。可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说,只是贪恋的看向我拨弄吉他的手指。

被一个陌生人这样盯着,再厚脸皮也唱不出来了,我有点尴尬地别过头去,用手在脸颊旁扇风,一边装作若无其事地看乐谱。

也许他我躲避的举动让人误会,他以为阻扰了我练习,后退了一步,余光里,那红润的脸色一下子就白了。我不愿让他再误会,于是清了清嗓音准备抬起头问他的来意,可他逃得如此之快,只留下门碰上门框的声音。

我不知道他的名字,他的住处,他为什么来,又会到哪里去。

我甚至没听过他的声音。

之后,也再也没见到过他。


这场意外的相遇开始地太快,又结束的猝不及防。短暂得就像一场白日梦。

后来,有好长一段时间,我都以为那只是我的一个幻想。就仿佛在那个下午没去过公司,没练习吉他。

我只是在闷热的房间中继续昏睡着,做了一个梦。

我不知道去哪里找他,而更奇怪的是,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想见他。

这样下去是没有结果的,我越来越怀疑所发生的一切。于是就对自己说,忘了吧,忘了吧,就当他从未出现过。

可这三年里,偶尔看到眉眼很好的男孩子时,我还是会想起他来。

那个只存在于梦里的少年。


三年后,他的样子在记忆中已经越来越模糊,只有那一双好看的眉眼依旧清晰。

也许是奇迹发生,仅凭着这点印象,我在海选的茫茫人海中,还是认出了他。

样子变了点,不像以前那样瘦弱了,下颚线少了点凌厉,脸上多了些圆圆的婴儿肥。他笑得张扬大胆,眼神调皮狡黠,脑子里似乎有用不尽的鬼点子。

被时光磨蚀仅余的那点回忆和现实慢慢拼凑融合,最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印象。

之前的事就像是老天爷开的玩笑,现在它想要补偿我了,所以一而再,再而三的将幻想许久的人送到了我面前。

在之后慢慢的接触中,我看到了更多面的他,大胆的、热情的、调皮的、开朗的...

那都是我所没有的,却又渴望拥有的样子。我不禁想走到他身边,去经历他的人生。

我甚至怀疑,那天写的谱子是不是也有神奇打字机一样的魔力,否则我怎么会在创作碰到瓶颈时,突然做了个梦,出现了一个这样合乎我心意的人。


幸运的是,他不是电影中虚构的女孩,他是真实的,会发脾气,会恶作剧,有时候惹恼了我也不自知。

我虽然会生气、会无奈,也觉得他的世界和我的格格不入。但我从未想过改变他。

反而是我变得越来越奇怪了,总在背后偷偷观察他的一颦一笑,一举一动。他的心情变化,他的生活动向,我都清楚。那些推文、视频和图片,他以为我从不关心,可其实我都悄悄看过了。


更让我不安的是,我居然觉得他为我吃醋的样子可爱的不得了。

大概是太入戏了,这样可不行。我不该这样看他。


不过,让他就像穿着红舞鞋的女孩一样,孤单地在人前舞蹈,而我却在阴暗处偷偷看着乐,怎么想也不是男子汉应有的行为。

算了,我还是勉为其难地回应一下好了。

免得他又误会我的意思,跑得太远。


明明要写观后感的,写到后边居然越走越偏。

如果不幸读到我这篇不知所以的文章,请见谅。

下次再聊。


Tae


后记:之前在热情冷却时候,还是写了一篇长文和一个半完成的小番外,不过觉得进度太拖沓了所以就没放上来,有可能修改后会当作番外放上来吧,也不知道有没有人想看。(是关于正文里提过:“那个暴雨过后的夜晚”)

这篇文因为是日记的体裁,所以偶尔会有不合逻辑、前言不搭后语的情况,属于正常,绝对不是因为文笔渣~

最后谢谢大家耐着性子看完最后一句,还有灵感枯竭时依旧提醒我更文的各位同好,我保证绝对不会坑的,你们的红心就是我写文想梗的动力。

先写到这里,我们下次见咯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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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雨新成朦胧诗,淡笔旧印薛涛纸。
闲亭坐看云来去,正是花开月圆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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